为引导、倡导和鼓励全社会合理使用或少使用塑料购物袋,提升民众环保意识,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减少“白色污染”, 保护生态环境,实现青山绿水新广德。10月8日,卢村市监所多举措开展“限制使用塑料购物袋”宣传活动。
一是向超市、药店、集贸市场内经营户等经营单位发放“限塑”宣传单,引导经营者自觉履行限塑令义务;二是与集贸市场主办方签订《“限塑”工作落实责任书》,强化市场管理主体责任,督促并落实市场主办方与市场内经营户签订《“限塑”落实承诺书》,督促市场经营户使用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格塑料购物袋,并有偿提供;三是向群众消费者发放“限塑”倡议书,引导更多的群众不用或少用塑料袋;四是利用电子滚动屏、宣传栏等向群众宣传“限塑”对遏制“白色污染”、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重要意义,引导更多的市民群众参与“限塑”行动。(李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