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至2005年期间,西安市的一些公园里、事业单位及大专院校的家属区,一批兜售原始股的业务员进进出出,主要向老年人散发宣传资料,声称销售原始股,表示公司已在陕西省技术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很快将公开上市,购买者届时将获利丰厚,并承诺上市前购买的原始股每股每年可获得0.3元的分红。
贺某在1999年注册成立了杨凌华西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并自任董事长兼总经理。2001年至2002年12月间,贺某开始对外宣传即将成立杨凌华西高科技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即华西股份公司),并称该公司很快将上市获得高额回报,以此向社会公众预售华西股份公司股票。
2002年12月,在贺某的操纵下,由华西绿化工程公司发起、挂名股东虚假出资注册成立了华西股份公司,贺某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随后,贺某即虚构公司良好业绩和前景,以转让华西股份公司股权名义,疯狂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2001年至2004年初,华西股份公司共向657名投资者募集资金980余万元。
2004年4月,华西股份公司非法转让股权的行为被证券监管部门查处后,贺某为继续获取资金,又以华西股份公司建设“乌鸡项目”的名义,采用夸大收益和股权担保等手段,诱使群众投资该项目。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又向222名投资者吸收集资款200余万元。
2005年4月,一些投资者找公司要求分红,发现贺某已不知去向,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2005年12月,贺某被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刑事拘留,2006年1月被逮捕。2007年4月,法院作出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贺某有期徒刑15年。
分析点评:股票是一个既迷人又可怕的字眼,买卖股票往往代表一夜暴富的可能,但也可能是一步步本金亏尽。普通老百姓面对投资股票的高利诱惑,应该保持平常心,扪心自问为何这种好事会摊到自己头上。经过理性的拷问做出审慎抉择,谨防上当受骗!另外,本案中,2004年4月证券部门查处华西股份公司非法发行股票以后,贺某又新生伎俩,与投资者制定退股和回购协议,承诺在2006年底如果公司没有上市,将回购之前所出售的股权,一些投资者竟然再次相信贺某,与其签订有关协议,令其能够苟延残喘,继续实施违法行为。因此,参与非法集资的投资者在获悉真相后要及时醒悟,悬崖勒马,避免血本无归。
县金融办、处非办 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