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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精神卫生服务 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作者:彭静 来源:广德新闻网 日期:2013/10/11 人气:77  加入收藏  标签:

  10月10日是世界精神卫生日。为促进精神卫生事业发展,规范精神卫生服务,维护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2013年5月1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以下简称《精神卫生法》)正式施行。

  精神卫生作为重要公共卫生问题和较为突出的社会问题已经成为我国和国际社会的共识。精神卫生工作任务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要积极防治精神疾病,保障社会安定和物质文明建设的稳步发展;二是促进心理健康,努力提高国民精神健康的水平和享有精神卫生服务的水平。精神卫生工作的发展是衡量一个国家社会稳定性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之一,也直接关系到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精神疾病是指在各种生物学、心理学及社会环境因素影响下,大脑功能失调,导致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精神活动出现不同程度的障碍为临床表现的疾病,不仅严重影响精神疾病患者及其家属的生活质量,同时也给社会带来沉重的负担。

  心理健康关系每一个人、每一个家庭的幸福。用人单位、学校、社区、家庭都要关注精神卫生问题,共同维护和促进心理健康。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快速走向现代化的重要时期,生活节奏加快,社会竞争加剧,精神卫生问题日益突出。部分地区调查表明,我国15岁以上人群精神障碍总患病率高达17%,其中,重性精神疾病患病率约1%,超过1000万人。精神疾病在我国疾病总负担中排名首位,约占疾病总负担的20%。按照我省15岁以上人群5360万人,重性精神病患病率1%计算,全省约有重性精神疾病患者53.6万人。精神疾病的高患病率、高致残率、高复发率和低治疗率的“三高一低”现状仍将较长时期存在,群众对精神卫生的需求将不断增加,精神卫生服务工作任务十分繁重。

  《精神卫生法》的颁布实施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利于解决目前精神卫生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精神障碍患者不因贫困而得不到救治,确保有肇事肇祸危险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不因疏于管理而伤害自身或者危害他人,确保无须住院治疗的公民不因制度、程序缺失而被强制收治。

本文网址:http://www.gdnews.gov.cn/show.asp?id=4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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