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法院执行法官集中为71位农民工发放欠薪200余万元,让他们在劳累一年后安心回家过年。2012年全年审结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劳务报酬纠纷241件。县法院积极发挥审判职能,多措并举帮助农民工讨薪。
一、强化宣传。针对农民工群体文化水平相对较低、维权意识较弱的实际,组织法官利用农民工返乡时节,下乡开展法律宣传,安排法院工作人员深入厂矿、企业,倡导农民工正确行使诉讼权利,提高维权意识。对来访的农民工,该院工作人员耐心解答他们的咨询,告知其诉讼权利和义务。
二、畅通渠道。对涉农民工工资案件采取预约立案、电话立案、上门立案措施,并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充分发挥简易程序和小额速裁的作用,减少诉累,提高效率。对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而申请执行农民工确有经济困难的,申请司法救助资金予以救助,2012年,该院累计为农民工减、免、缓交诉讼费9.4万元。
三、注重调解。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工作始终,实行庭前、庭中、庭后全程调解。加强与劳动监察部门交流沟通,及时掌握企业欠薪纠纷信息,注重诉调对接,力求将农民工讨薪纠纷在诉前化解。加大调解力度,为民工维权提供高效、低成本的服务,对于不能调解的,及时作出判决,尽快结束农民工的诉累。2012年审结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劳务报酬纠纷案件调解率为76.5%。
四、联动执行。建立与公安、工商、金融、劳动监察等相关部门农民工讨薪联动机制,一旦出现群体性农民工讨薪纠纷,及时启动联动机制,多层次、全方位协同化解矛盾,快速为农民工兑现工资款和劳动报酬,发挥执行威慑,强化执行效果,最大限度地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童子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