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如果你在广德居住、工作或学习,但户籍却在省内其他城市,从2012年7月1日起,不用回到户籍所在地,到我县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即可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此项措施适用对象包括我省常住户口且在省内非户籍地工作、学习、生活居住一年(含)以上的人员;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学习的学生、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在本市范围内非户籍地就近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的,不受居住时间的限制。申请人可凭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满1年以上的证明(含居住证、暂住证)及户口簿、身份证就近申请办理电子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团队旅游签注。按照过去的规定,公民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必须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这对那些急需出国(境)而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不在一个地方的人员来说十分不便。
实行居民就近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可为在省内非户籍地的人员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提供极大便利。随着该办法的实施,我县居民在安徽省内其他地市工作、学习、生活并符合上述条件的,同样可在当地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吴天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