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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眼不能躲起“偷拍”

作者:陈蔓 来源:广德新闻网 日期:2013/3/4 9:30:00 人气:73  加入收藏  标签:

  □ 彭静

  大部分司机都有这样的经历,明明感觉自己并没有违规驾驶,可总会收到许多处罚信息。经询问才得知,原来是被流动电子眼拍摄到超速行驶。有些司机产生了疑惑,哪些地方是限速的,限速多少,为何不公开移动电子眼的位置,提醒广大驾驶员注意?还有不少司机颇有微词,认为相关部门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利用流动电子眼取证进行处罚,以达到创收的目的。

  电子眼是监控、管理交通的工具,是为了更好地约束司机,加强交通的安全性,保证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多一些电子眼,拍违法行为于无形之间,可以慢慢地让每个人都能自觉自律。道路上虽无须公开具体位置,但应在流动电子眼安置地区竖立一块标有“拍摄路段”的警示牌,以提醒车主注意,进行更人性化管理。电子眼的最终目的不是罚款,更不能是创收的渠道。相关部门也应规范交通执法行为,多开展交通法规教育活动,提高司机的交通安全意识,莫让电子眼变成罚款的“哨兵”。

本文网址:http://www.gdnews.gov.cn/show.asp?id=10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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