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东亭派出所妥善处置一起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消除了一起社会隐患。
5月9日下午1时许,东亭派出所接东亭乡街道超市业主段某报警称其超市玻璃门被人砸碎,且其本人被殴打。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事发现场,并发现一男子在现场咆哮,情绪异常激动,精神明显失常,并还在实施打砸行为,民警遂上前将其制服。经查,该男子名叫薛某(男,40岁,住浙江省安吉县泗安,有精神病史),其于当日午饭后病发,之后窜至东亭街道段某的超市内,无故将店内物品损毁,并对前来制止的段某实施殴打。
东亭派出所根据薛某手机通讯录及时联系到其妻子(监护人),其妻子赶至东亭派出所后,对薛某在超市内的失常行为向段某赔礼道歉,并主动赔偿损失,同时表示,承担段某的所有医疗费用。协商一致后,薛某被其妻子带回。(东亭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