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了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效,6月3日中午,交警大队卢村中队组织民警在X030线开展酒后驾驶专项整治行动。14时14分许,一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由南向北驶来,民警示意其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检查中民警发现驾驶人丁某持C1型机动车驾驶证。民警通过警务通查询驾驶人C1型驾驶证于2013年3月12日申领的,实习期未满。随后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该驾驶人进行呼气式检测,检测结果酒精含量为33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当即对其进行证据固定,将驾驶人口头传唤至中队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
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违法行为,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69条有关规定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这才知道酒后驾驶害人害己。
(汪娟娟、吴忠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