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培
前段时间,一则关于父亲为女儿偷玩具被抓的消息一经公布便引发了网友的讨论。
事发原因是一位在玩具厂打工的父亲黄某,看到周围邻居家的小孩都有玩具车,便萌发了给自己7岁的小女儿也买一辆电动玩具车的想法,但苦于家中并不宽裕,就一直没舍得买,然而,当黄某看着厂里堆满的电动玩具时,就趁着没人注意从厂里偷走了一辆电动玩具车作为礼物送给女儿,之后他觉得有些后悔,就骑车将电动玩具车送回厂里,没想到很快就被民警发现。对于这个事件,玩具厂考虑到黄某平时踏实工作的表现和他的特殊情况,便不再追究他的责任。
针对这种现象,很多人便发以深思,究竟是什么原因驱使他这样做的呢?其实,黄某并非不懂法,也并非不知道偷窃是要受到惩罚的,可他还是选择了铤而走险,或许在他心里,亲情早已超越了法律。诚然,这种“冒险”的父爱的确很感人,也很震撼,但这种“父爱”又能被多少人所接受,又会不会被法律所认可呢?当亲情和法律相碰撞,要摆正情与法的关系,私情不能超越国法。我们应当看到,国法代表社会和人民的整体利益,是确立和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的最重要保证,法律只有通过规范人们的行为、排除个别人的任性才能真正保障个体自由和社会秩序,使人类社会能够有序健康地发展。同时还应看到,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具有极大的权威性和神圣的尊严,法律是神圣不容侵犯的,即"法律无情",如果违法,不论任何人,都应当依法承担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