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的一个上午,在城区的一家饭店里记者见到了这样一场纠纷。
饭店吃饭,人来人往,生意火了饭店的老板也便忙的热火朝天,很难顾及周全。就在这样的情况下,一些前来吃饭的顾客便自己动手端菜、添加火源。饭店的老板原本以为前来吃饭的都是些大人,便没有太过在意。却没有想到,就在这样的情况下,却发生了事故。几名顾客在吃饭的过程中,考虑到店主十分繁忙,便在店家的指引下找到酒精添加,由于粗心大意,在酒精还未熄灭的情况下,顾客便将酒精加入到还在燃烧着的酒精炉里,结果火势突然大了起来,烧在了正端着炉子的顾客手上。不一会,这名顾客的手臂就被烧得褪掉了一层皮。事后,这名顾客了立即去往医院查看。下午的时候,这名顾客便找到了这家店主要求赔偿。双方争执了很久。店家及一些其他在场的人都觉得错误在于顾客,他们认为如果是店家自己添加酒精的时候导致顾客受伤,这倒情有可原,可关键在于顾客自己倒置酒精造成现在的后果。受伤的顾客也觉得自己既然在饭店吃饭,在饭店受的伤,当然要受到赔偿。
针对这件纠纷,记者采访了消费者协会的相关负责人。据他介绍,顾客到饭店吃饭,店家就应当对顾客的人身财产安全予以保护。然而,店家没有给顾客提供相当好的服务环境,由于服务人员过少,顾客才不得不自己添加酒精,因此店家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同时。顾客自己也应当承担部分责任。因为这名顾客是成年人,同时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正常人,能明白事情的利害关系,对自己所做的事情有预计后果的能力,因此在此事件中,顾客要承担部分责任。
(实习记者谌艳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