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万家投保,救一户灾难。这是保险最简单的概念与本质。正是有了投保,当不幸降临并造成损失时,我们才能按照“合同约定”,获得相应“补偿”。
资料显示,我国于1949年10月20日组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50年代末停办,1980年恢复业务。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近年来各类保险逐步涉及百姓生产生活各个方面。今日贵报又报道了誓节镇莹山村与县人保财险公司签订第一单“社会治安保险合同”,每户每年缴纳20元保费,“就能从一定程度上减免村民因意外伤害和粮食、牲畜及室内财产盗抢丢失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从“你吃了吗”的邻里关心,到全覆盖的合同投保,是社会进步的缩影之一。据悉,全球500强企业中,保险公司有50多家,为生产生活发挥着巨大作用。我国改革开放二十多年,人民生活水平逐年提高,保障体制不断完善,更多的保险正帮助我们减少和抵御着生产生活风险———保险越来越多,日子越来越好,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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