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周琳
如今我们的生活条件越来越好,道路越修越宽,买车的人越来越多,可总是还有那么多的人抱怨:车子越来越难开。车子多,造成道路拥挤固然是一个不容回避的因素,但更重要的是,不遵章行驶的司机也越来越多,夜间马路上,一辆辆肆无忌惮地打着强光灯行驶的汽车,就是最好的佐证。对此,不少市民都反应好几次被“闪花了眼”。
在夜间行车,本来视野不是很大,要是迎面一束强光对着你照射过来,那么肯定会产生短暂的失明,而车祸往往就发生在这一瞬间。笔者认为,对骑电动车的市民来说,遇到这样的强光眼睛根本都看不清楚路了,很容易就造成事故,在夜间行驶时远光灯和近光灯要交替使用,夜间开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内改用近光灯,违者将进行处罚扣分,但由于大多数市民都不会主动记录车牌投诉,交警也难以取证,要改变状况,得靠广大车主提高自身“车德”。
尊重自己的生命也同时尊重他人的生命,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真爱生命,创造和谐社会,为创建文明县城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