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县消费者协会根据省文明办及省消协等全省20家单位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第十届“诚信单位”评选推荐活动。
此次评选推荐活动中,将分别评出6个省级“诚信单位”和30个县级“诚信单位”,对参评企业在学法用法、商品质量、服务质量、企业环境、接受社会监督等方面进行考察,依据得分高低确定我县第十届“诚信单位”的名单。对获得“诚信单位”予以表彰,并在媒体上进行公告,还将分批对申报事企业单位进行新《消法》等法律法规培训,在全县范围内大力宣传“诚信单位”的先进事迹,积极营造“弘扬诚信,惩戒失信”的良好社会氛围。
通过一批批诚信典型的树立,宣传诚信文化,鼓励诚信经营,构建消费者放心的消费环境服务,促进我县经济健康发展。
(张克勇 王雅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