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超市购物时,我们经常能看到“买一送一”、“买5赠2”、“方便面五连包赠水晶碗”等捆绑促销装。这些促销商品价格十分划算,但是细心的市民会发现,这些商品不少都是快要过期的。
近日,记者走访城区几家大型超市发现,几乎每家超市都在做捆绑促销。记者发现,部分超市促销商品存在一些问题。在一低温奶制品销售区,一款捆绑促销的品牌酸奶制品生产日期为2014年6月21日,保质期为28天。记者再次查看了展架上其它商品,发现该展架上的一些促销商品都是属于快过期的食品,即为临期食品。
不过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大部分市民对于“捆绑促销装”热情很高,似乎并不是很介意临期食品。“像这种促销装价格实惠,而且又没过期,在过期之前解决掉就行了,而且省了不少钱。”一位正在选购捆绑促销装的市民告诉记者。不少市民并不排斥临期商品,但是大家都有一个疑问,就是这些临期商品为什么没有任何提示。
对此,记者询问了超市的一名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表示对这些问题并不是很了解。随后记者咨询了县消协的工作人员,据了解,国家工商总局出台的《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制度》,虽然要求商家对临期食品向消费者做出醒目提示,但是我国并未出台销售临期食品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细则,对处罚措施、临期期限等也没有明确的规定。理论上商家是可以售卖临期食品的,但是有些商家有意隐瞒临期食品信息向消费者出售,实际上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县消费者协会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降价促销或捆绑销售的食品时一定要注意查看保质期,它们很有可能就是临期食品,消费者必须保持警惕。商家也应对临期商品进行明确提示,让消费者自主选择是否购买,“买个实惠”也要“买个明白”。
(羽中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