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王大爷:我有两个儿子,我的大儿子不但自己有套房子,还接替了我的工作,小儿子却一直没找到工作,也没有房子,但我一直和小儿子一家生活在一起,小儿子现在住的这套房子也是我的,我现在感觉身体不是太好,就想把我这套房子留给我小儿子,结果我大儿子却说他也有继承的权利,我想问一下律师,如果我想把房子直接给我小儿子可以吗?如果可以,我应该办理哪些手续?需要公证吗?
律师解答:这个问题要分两种情况来看。第一种情况是如果房子确实属于王大爷个人私有,王大爷就可以把房子给小儿子,具体方式有两种:直接到房管局办理过户,将房子过户到小儿子名下;订立书面遗嘱,在遗嘱中明确将该房子给予小儿子,为了增加该遗嘱的效力,建议到公证处对该书面遗嘱进行公证,公证事宜可以详细咨询公证机构。第二种情况是如果该房子为王大爷夫妻共同财产,仍需征得王大爷妻子的同意,若王大爷妻子已经逝世,则该房子已为遗产,应按照继承法律规定对房子进行分割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