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出险后送往4S店修理,可反反复复多次修不好,这可让车主如何是好?近日,市民黄先生就遇上了这样一件闹心的事儿。
黄先生告诉记者,去年11月8日他的轿车被撞,受损较为严重,定损后第二天他便把车子送往我县该品牌轿车的4S店进行修理。然而12月13日,黄先生取车时却发现,车子并没有修好,“有很多细节没修好就不说了,主要整个车身都是斜的,肉眼一眼就能看出来,这样的车子我怎么敢把它开上路呢?”由于车身后左轮向外翻出,黄先生见到自己这“修好”的车,很是担心。
“我把车子的问题指了出来,他们答应再帮我调调看。”等了一天后,黄先生再次来到该店,给再次“修好”的车子做了四轮定位,结果显示车身还是不正,“因为当时车子受损严重,我也不指望恢复原样,但2万多元的修理费,我不能开个存在安全隐患的车子上路,太危险了。”对于第二次修理,黄先生显然仍是不满意,好在4S店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从宣城派一位修理大师来接黄先生的单。
12月中旬,黄先生再次来到4S店,这次车身看上去要好多了,他便把车子开了回去。然而问题再次出现,“先是刹车灯不亮,然后发现其他问题还有太多,缝隙大、开车时响声大、排气管比正常的少了一截、零部件生锈等等。”黄先生告诉记者,这一次他可不像前几次一样客气了,“我找到店里,要求他们把我的车送到浙江或江苏重新修,而他们只愿把我的车送往宣城,但当初来自宣城的大师傅并没有修好我的车,我已经不相信那边的技术了。”
修还是不修,送到哪里修?黄先生和4S店的负责人产生了分歧。为此记者咨询了宣广律师事务所的胡律师,他告诉记者,从4S 店接单开始,黄先生和4S店已经构成了维修服务合同,车子如今仍存在较多问题,黄先生有权要求4S店将车送往外地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或者黄先生可要求4S店退还维修费用自行修车,双方亦可走协商赔偿之路,若协商不成黄先生可走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齐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