料峭的春寒中,他即将迎来从事警察工作的第四个春天。他是胡鑫,一名普通的刑侦民警,也是从事着特殊工作的缉毒警察。
1 吃苦耐劳,他是“拼命三郎”
2012年7月参加工作后,作为一名新入警的同志,胡鑫深刻认识到自身存在的不足,公安知识缺乏,实战经验不足。为提高自己的公安业务知识,胡鑫认真钻研公安业务知识,特别是加强刑侦业务知识学习。在工作中,他积极参加公安机关组织的各类培训,努力学习信息化技术,熟知常用法律法规,精通办案程序,迅速完成角色转换。
2013年8月27日22时26分许,正在值班的胡鑫接到了“持刀抢劫”出警指令,立即与中队长周知驾车火速赶赴案发现场。沿老农贸市场、升平街路口、桃州南路,经过一路追捕,警车终于逼停犯罪嫌疑人驾驶的车辆。犯罪嫌疑人立即下车,一路朝茗桂花园小区狂奔,试图逃过民警的追捕。看到犯罪嫌疑人弃车逃离,胡鑫从车后排奋力踢开车门,冲向犯罪嫌疑人。为防止带刀的犯罪嫌疑人逃入前方的小巷危及更多无辜百姓,胡鑫奋力一跃,扑倒劫犯。两人一起重重摔在水泥街道上,血染红了地面。紧随而来的周知则牢牢控制住劫犯的腿。两人合力将近乎疯狂的犯罪嫌疑人一举抓获。胡鑫因此荣立了个人三等功,也被同事们赞为“拼命三郎”。
2 英勇果敢,他是“安全卫士”
2015年8月6日20时,桃州镇凤凰桥发生一起“持刀聚众斗殴案”,20多人“打群架”,多人被砍伤,社会影响极为恶劣。但涉案双方人员均不确定,案件侦破难度非常大。案情讨论会上,胡鑫第一个发言:“所长,这个案件的大概情况以及双方人员我大致清楚了,但是要做进一步侦查!”此话一出,全场的人都惊呆了,但从胡鑫坚定的眼神中,大家能看出他是“有底气”的。原来,在案发当夜,胡鑫就主动运用掌握的辖区特情,开展案件情报和线索收集工作,基本明确了案件发生经过以及涉案人员的身份。派出所因而确定了由胡鑫主办案件,在他的带领下,民警们夜以继日地深查,案件得以及时破获,所谓“天眼帮”被一举瓦解。
3 斗智斗勇,他是“瘾君子克星”
胡鑫在日常刑侦工作中深深认识到:随着经济高速发展,交通日益发达,吸毒成本的降低,带来了“毒情”蔓延,禁毒工作刻不容缓。
他开始有意识地分出部分时间精力,研究县域的毒情。主动利用业余时间,通过各种渠道,对全县登记在册的吸食毒品人员及其家庭和社会交往情况,做了全方位了解。通过不断向“老缉毒民警”学习,向书本学习,全面深刻地了解吸毒人员的基本活动和作息规律,以及吸毒后的症状表现。这也让他走上了缉毒警察的道路。
2015年12月,根据情报,一名叫“豹子”的吸毒人员,长期居住在桃州镇团结东路某酒店14楼上的出租房内,并经常容留他人吸毒。胡鑫随即带领民警在楼下展开蹲守。多日艰苦守候后,基本掌握了“豹子”等人的作息规律,准备实施抓捕。但考虑到在14楼,且对房间内情况不了解,为防止出现意外,导致抓捕失败,胡鑫决定带领民警在楼下“守株待兔”。因为大部分吸毒人员对胡鑫较为熟悉,抓捕组最后决定由他在酒店监控室中负责观看监控,一旦发现抓捕对象,立即通知其他人行动。12月5日下午6时左右,在经过6小时苦苦布控后,胡鑫率先在监控中发现“豹子”等人,他立即通知蹲守民警,当“豹子”等人正欲走出电梯门时,被早已埋伏在门口的民警抓住。“豹子”掏出一把匕首想要反抗,被民警制伏。如果不是民警事先得到胡鑫的提醒,做了充足准备,抓捕过程将异常危险。
近年来,胡鑫先后参与破获并办理贩毒案件数十起,并在侦破“2014.12.19”公安部毒品目标案件中,发挥了突出作用。2015年,他带领同事日夜蹲守、综合研判、艰苦奋战,先后抓获吸毒人员50人,其中强制戒毒10人,社区戒毒20人,刑事拘留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