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上午,接群众举报,县公安局桃州派出所民警在太极商城一家香烛店内查获了一批违法存储销售的烟花爆竹,民警随即将店铺老板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处理。
桃州派出所民警蒋思源告诉记者,今天早上7点,我们接群众举报,在太极商城一香烛店内有商户非法存储(销售)烟花爆竹。随后,我们到现场之后将其店主黄某传唤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民警调查,黄某在自家的香烛店内存储了喜上加喜24发彩箱烟花9(1x1)、大吉大利18发坐地炮10件(1x4)、精装888盘鞭1件(1x1),共计二十件烟花爆竹。
目前,黄某因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并对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予以收缴。“我深刻认识自己的错误,我以后再也不会违法销售烟花爆竹。”面对处罚,黄某是后悔不已。
另外,今天上午7时,万桂山社区某小区发生了一起违法禁放案例,一年过七旬的老人点燃了一挂鞭炮,要给新年“热闹热闹”,网格共建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及民警听到鞭炮声后立即赶往现场进行了调查处理。
除夕夜,我县“双禁”工作首战告捷,总体效果很好,群众拍手称快,非常支持“双禁”工作。社区、街道都见不到往年硝烟弥漫、满地狼藉的场景了,不放烟花爆竹不仅年味没有少,还多了一份安全、多了一份文明。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朱道应告诉记者,除夕当天,全县共出动“红马甲”及民警2500余人次,深入城区“双禁”区域范围103个网格,开展宣传、劝导、处置工作,2月4日0时至24时,“双禁”效果显著,没有发现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