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晚,我县桃州镇一名青年,在观看篮球比赛结束之后,扰乱比赛秩序,因在公共场所寻衅滋事被我县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根据警方提供的视频显示,当晚8点左右,在县体育场进行“勤超杯篮球联赛”决赛结束之后,参赛队员和观众还未离场时,观众席有人突然向场内扔投矿泉水瓶,造成现场秩序混乱。
事件发生后,现场安保民警立即上前进行制止,避免了事态扩大。桃州派出所也立即投入警力,连夜展开侦查,通过视频监控,最终发现带头在场内扔矿泉水瓶的是一名穿黑色上衣的男子。
桃州派出所行政案件中队民警王有君告诉笔者,“经过进一步追查,我们成功锁定了该男子的身份信息,该男子是居住在桃州镇的李某某。经查李某某因为对比赛结果不满,为了发泄自己心中的不满情绪,向场内投扔矿泉水瓶,造成了比赛秩序混乱”
8月5日中午,桃州派出所将李某某传唤到案,李某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李某某因寻衅滋事已被我县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潘骏)
编后语:仅仅是因为自己支持的球队比赛失利,李某某就心生不满,向球场上扔投矿泉水瓶,肆意发泄自己心中的暴戾情绪,不仅仅影响了比赛秩序,更彰显了自己行为的幼稚冲动和自身素质的低下。
一旦越界,就会触碰到法律的雷区。李某某的行为,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面临就是法律的严惩。在此我们呼吁广大市民,在观看比赛和演出时,要文明观赛,控制好自己的情绪,我们的举手投足,不仅是素质的体现,还是对法律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