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桃州派出所查处一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政案件,行政罚款1人。
上午10时许,桃州派出所民警接匿名举报称,位于桃州镇某工地上有人燃放烟花爆竹,接警后该所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经查:桃州镇某工地工人程某(男,48岁,桃州镇人)因工地奠基,在工地上燃放两挂两千响鞭炮。此行为违反“限放”规定。
桃州派出所根据上述事实,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广德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区范围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有关规定,对违法行为人杨某处行政罚款五百元的处罚。 (桃州所)
|
|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
上一篇:
酒后滋事阻挠施工拘留
下一篇:
有罪难逃法网
|
热门排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