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杭派出所“查处”一起令人啼笑皆非的“盗窃警”,结果并无财物被盗,而是失主酒后忘记现金的存放地点。
2012年12月2日17时许,陈某某报警称:其与三个亲友在新杭镇流洞街道某浴场洗澡时,放在房间衣服内的960元现金被盗。民警立即出警到现场,据当事人陈某某反映,他与亲友喝完酒后入住该浴场205房。洗浴后返回房间时发现其携带的960元现金丢失。随后,民警与陈某某查看监控录像。录像显示,在陈某某与亲友洗澡期间无人进入205房间,而且205房间没有窗户,人只能由门进入,同时房内其他人现金及手机均未丢失。经查找,民警在陈某某床垫下发现500余元现金。陈某某表示自己酒后忘记将现金放于此处,并且金额只有500余元,不是960元。
(新杭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