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邓欢
转眼间,又是农历岁末年终。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农民工工资问题又一次受到关注。如何让广大农民工摆脱欠薪问题,拿着工资欢欢喜喜回家过年?近日,记者从县委、县政府“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会议了解到,即日起,县委、县政府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强对使用农民工的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建筑领域、公路水利建设、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劳务派遣企业、个体工商户,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支付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保障每个农民工足额拿到工资回家过年。
劳动获得报酬,是每个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拖欠工资,不仅侵犯了职工的劳动报酬权,扰乱了劳动力市场的正常秩序,而且影响劳动者的生活和生存,殃及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
欠薪问题,不仅是一个重要的经济问题,不单纯是个法律问题,也是一个社会管理的问题。从这个角度而言,事先建立行之有效的欠薪预防机制,比事后追究欠薪者的刑事责任也许更管用。近年来,一些地区先后出台了种种举措,实践证明这些措施都起到了一定的督促作用,值得借鉴和推广。
而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最重要的是要加强立法,尽快制订、出台工资支付保障条例,进一步明确工资必须由直接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以及工资保证金等支付保障措施。同时,加大执法和惩处力度,尽快出台“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具体解释,并将“两金三制”从更高的层面加以确立和完善。
只有保障农民工辛苦一年能拿到应得的报酬,才能让他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为现实。同时,提醒广大农民工兄弟,要树立维权意识,主动要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保留证据,通过正常渠道理性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