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张某原是一名凤阳县的老师,通过网络结识了两位我县的女性朋友,之后他心生邪念,冒用警察身份多次与两名女性朋友聊天,并骗取她们1.9万余元。日前,张某被县人民法院以招摇撞骗罪一审判决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011年7月,张某通过QQ网络游戏认识了女性朋友黄某与何某,一开始出于寻开心搞恶作剧的目的,张某冒用警察身份与她们聊天,可渐渐他惊喜地发现两位女性朋友很快对他深信不疑。于是恶念难转,同年7月至9月期间,“假警察”张某多次编织谎言称自己在外执行任务受伤、钱包丢失等,成功分别骗取了黄某、何某人民币8300元、1.1万元。然而纸终究包不住火,黄某、何某发现张某借了钱之后不仅没按约定还钱,还换了手机号玩起失踪,她们这才意识到被骗了,于是赶紧报案。案发后,张某被凤阳县公安局民警抓获后分别退还被害人黄某、何某8300元、6700元。2012年11月21张某被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被告人张某在公安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在庭审时当庭自愿认罪,有较好的悔罪表现且部分退赃,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童子颖陈飞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