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进三解三推动,是“照葫芦画瓢”,还是“把握群众路线内涵与要求,结合自身工作”,理解各异,做法自不同,效果必两样。
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之前”除(办公室)手机告之“who”“when”,“进之人”既没琢磨自己“why”要进,更不知晓对方一二“what”。如此之进,与“到此一游”有什么区别?笔者认为,应把“身之进”变为“心之近”——想群众所想。正所谓,民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发暮归。
了解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破解发展难题,是“活动的内容与载体”,笔者理解,其要求“三进双方”,站在全县大局,结合部门特色、联系地方实际,共同归纳民意所向、相互探讨化解之道、联合研究破解之径——是“得”。然而,现实是“删繁就简”,“进”的目的与解的效果,就看你money“给”了多少!?
推动作风转变、文明和谐、科学发展,“是活动的主要目的”,笔者认为,应结合年初经济社会发展任务,把“推动”之定性要求,转化成“挑起发展重任”之量化标准,推挑一字之变,全县发展重担——人人肩上有,全县发展要务——事事有人做。
其实,任何一种“活动”都是促进发展、加快赶超的手段,不可戏之。
(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