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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公园不属市区出租司机变着法儿不打表

作者:彭静 来源:广德新闻网 日期:2013/12/20 15:38:00 人气:56  加入收藏  标签:

  “森林公园不属于市区,就算打表也需10元。”这是市民王先生日前外出时遇上的一件尴尬事。殊不知,曾几何时市民的休闲公园竟不属于市区范畴,那这就意味着,市民打的前往此处可以不按照有关规定打表计价。本该是方便市民出行的交通工具,如今却变成个别驾驶人员开私价的“正当理由”。记者认为,无论打表计价是否需要10元,都不能成为乱要价的理由,市民外出并前往城区所辖地,就应当按照出租车公司严格规定的计价方式进行收费,而市民王先生遇上的这件事着实让人尴尬。不打表计价的理由竟然是森林公园不属于城区范围。

  随后记者进行沿街采访,而采访结果则让记者大为吃惊,近半成市民都遇到此类情况。记者发现,所谓不在城区范围内的地方主要包括开发区管委会附近,桃李园小学,三关以及气象局高速天桥附近,这些地方都有一个共同特征:人少、地点主要集中于新城区或城郊附近以及回头客较少等,这些因素理所当然成了个别的士司机开私价的理由,也成为了部分司机口中的城市外缘地。

  市民葛女士告诉记者,近段时间天气逐渐变冷,她便为儿子送去一些被褥等生活用品,由于学校距离远,东西多,于是葛女士便搭乘的士前往桃李园学校。据葛女士回忆,当时自己的上车点位于大润发附近,期间共拦了3辆车,之前过去的2辆车都因车上乘客不同路被婉拒,最终葛女士上了第三辆车。但司机师傅以距离太远、下雪等理由不打表,最终葛女士答应支付15元车费。对此她向记者坦言,其实钱花得不多,但此现象并不少见,究其原因或多或少是因为管理不严,希望出租车公司能够加强管理。

  打表计价本是乘客应享有的权力,但少数出租车司机总改变不了随口要价的陋习。针对王先生遇到的所谓“不属城区范围内”的言论,希望今后不再成为拒绝打表计价的理由。随着我县城市建设步伐不断加快,框架逐步拉开,如果只因没有回头客等原因搪塞拒载乘客,不仅有损城市形象,更不利于文明城市的创建。而在此期间,主管单位更要正视问题,在实际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规范运营秩序,才能真正构建和谐文明新城。(王文伟)

本文网址:http://www.gdnews.gov.cn/show.asp?id=11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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