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下午16时左右,高速二大队巡逻中队接到报警称一辆小汽车在高速行驶过程中出现自燃。副中队长刘瑞鹏带领民警蔡先峰、朱睿、吴厚超正在皖浙收费站开展“百日安全”活动,收到消息后立马从岗亭冲出,一眼就望见驶向收费站的出事车辆。为了避免给其他人员、财产造成威胁,一行人一方面指挥其他车辆避让该车,另一方面及时将车辆引导至收费广场空旷地带停靠。
当车辆停靠在收费广场应急车道时,已经浓烟滚滚,车辆开始自燃,极有可能对过往车辆、人员造成其他伤害。面对这一情况,民警们一边向大队领导报告,一边不顾个人安危,提起灭火器冲向熊熊燃烧的车辆。车辆随时可能发生爆炸,在确认车内无人后,队员们仍然不顾自身安全全力扑救,以防给过路车辆造成危险。随后大队领导吴国鸣、史焱赶到现场进行指挥,最终大火在119消防的救援下顺利扑灭。
此次突发意外,处理得当,当事人以及其他人员、财产均未因火势造成损失。
(刘瑞鹏)